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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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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09-08 16:01:54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苏教贷〔2007〕5号)和《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20〕14号)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宣传国家贷款政策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帮助学生熟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方法,并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诚信品格。

二、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必须是我校江苏省籍在校学生,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且必须为整数。贷款仅限用于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首次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需填写《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并交班主任,二级学院汇总;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将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名单(不含续贷学生)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截止日期6月23日;学生自行注册“学生在线系统”,待江苏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自行在“在线服务系统”(https://csls.cdb.com.cn/)打印申请表。(注: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上有“标识”,无需学校盖章)。

2、续贷学生,因2020年程序和流程有相应调整,故另行通知。

3、外省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级学院学工办将出具由学校统一盖章的外省贷款证明。

三、资格审查

学校不具体分配贷款额度和贷款名额,二级学院对贷款资助对象资格审核时一定要遵循“应贷尽贷”的原则,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四、审核上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通过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通过,返回各二级学院修改,全部审核符合条件后经系统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学生到生源地办理手续并确认贷款金额

申请贷款学生凭贷款申请表、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确认手续,具体办理时间请学生留意当地相关通告。

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申请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认定及信息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