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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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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1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10-14 15:13:19  浏览:

2020年9月常州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大学生参保工作已全面开展,现将各类学生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标准

2021年度,在常大学生个人自付200元/人,政府补助1060元/人(附件1)。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经常州市社保中心审核后免缴医疗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的学生,不享受政府补助,在读期间医疗费用自理。

二、医疗保险特点

1、在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个人缴费最低,政府补助力度高。

2、覆盖范围广,含普通门诊、大病门诊以及住院的医疗问题,赔付比例高。

3、医疗保险是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有力保障,参保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家庭减轻医疗负担。

三、参加医疗保险时间

参保时间为每年的9-11月份,当年缴纳次年度的参保费用。参保受理成功,生效日期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从报到后开始至次年的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在常高校大学生缴费由学校统一办理,代收保费。财务处预计于12月初从参保学生银行卡中扣除费用(200元/人)。

五、参保流程

1、各班进行医疗保险统计工作,填写保险统计表《2021年度医疗保险参保统计表》(表1),统计表签字确认,不参保学生与家长沟通确认后签署《自愿放弃购买大学生医保的承诺书》(附件2),二级学院经办老师汇总各班医疗保险统计情况。

2、社保卡预计12月底发放,新生未拿到社保卡前所发生的费用还等拿到社保卡后报销,请同学们妥善保管相关材料,公立医院就诊。

注意:根据规定,参保成功不可退保

六、享受待遇

门诊:起付标准为200元,最高限额为1500元,首诊支付比例为医保范围内50%,二、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医保范围内40%

住院:支付标准为200-600元/次,支付比例为医保范围内的85%-95%。

医疗保险享受待遇可见学工系统办事大厅。

七、困难学生

经市医疗保障局确认,2021年度我市在常高校困难大学生居民医保免缴费业务经办口径如下:

困难大学生的认定类别: 1、低保人员;2、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残疾学生、4、特困供养人员、5、孤儿。

八、咨询电话

常州市社会保障中心咨询电话: 051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