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1〕5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我校省级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所有在籍学生、班级。
二、评选标准:
1.“江苏省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符合文件规定的标准,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同时原则上应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同时获得校三好、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产生。
2.“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除了应具备上述“省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江苏省先进集体”评选标准:2020学年校级文明班级中产生;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学风建设,有积极上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保持良好的宿舍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体育都达标;在学习、活动等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班级优先推荐。
4.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疫情防控期间,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标准确定推荐人选与班级,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学生处。材料包括:《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个人及班级事迹材料(第三人称)、个人及班级PPT(个人需提供半身电子证件照1张、生活着1-2张;先进班集体班级合影1张),以上材料除PPT外,均需提供电子和纸质文本。
2、先进班集体各二级学院按评选标准推荐一个班级,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根据该班获奖情况等综合表现以及申报材料质量进行评选,最后确定4个推荐班级。
3、学生处对最终确定的个人和班级报校领导批准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上报江苏省教育厅。
四、完成时间
各二级学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3月29日。
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评优工作,严格把关,择优申报。学生处联系人:朱文华,联系电话:0519-86338045。
学生处
202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