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附件1)、《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附件2)、以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含直招士官)和退役士兵教育学费国家资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含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含直招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从2021学年开始实行一年一报。
3.退役士兵是指退役以后考入我校,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服义务兵役(含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申请程序(附件一)
1.学生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直招士官在线填写、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手填及复印无效,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
2. 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入伍批准书号、入伍通知书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完整)。
3. 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学生处。
4. 学生处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对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友情提醒
①表中学费标准4700、4800、5300、6800、7000、15000元/年不等,助学贷款据实填写,国家资助时,二者就高不就低,8000元/年(2014年之前的标准6000元/年)封顶。
②申请表银行账户信息一律填写学校下发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发卡地区为江苏省常州市。
③尽可能在去部队之前,自己完成所有相关手续,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按程序审批盖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交(或通过EMS邮寄)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朱老师(邮政编码:213164、联系电话:18912302627)。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程序(附件二)
1.退役复学学生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手填及复印无效,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连同入伍通知书及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学生处;
2. 学生处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3.从2021学年开始,退役复学实行一年一报。
(三)退役士兵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申请程序(附件二)
1、退役复学学生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手填及复印无效,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连同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学生处;
注:申请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不得随意涂改,签名必须手写。其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起始年月;“以前教育阶段是否享受过本政策”的“以前教育阶段”,指低于现教育阶段的各高等教育阶段。
2、《退出现役士兵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若本人首次申请,或以前未提供过,则须开具此证明)。
三、注意事项
1.2014年秋季学期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标准调整为全日制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进行资助。
2.少数确已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但未在全国征兵网申报国家资助的学生,须向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索要系统登陆用户名、登陆密码及补报名校验码,否则无法在全国征兵网上申报国家资助。
3.退役士兵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
四、工作要求
学生相关的申请材料截止申报时间2021年10月31日,逾期未报转入下一年度补报。
附件一: 2021年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有关注意事项说明
附件二: 退役复学申请学费减免流程
学生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