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3}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 年度“奋进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奋进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的2021级、常大软件2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3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奋进奖学金;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或学期成绩排名较上一学期提升幅度超过30%;
5.每学期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
三、名额分配
四、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江苏省“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评选,并参照校内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进行;
2.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填写“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3.申报的学生需提交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2000字事迹材料一份;
4.对拟推荐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3天。
五、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20日前将学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签名手写)和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附件3)、评审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提交学生处审核。联系人:吴晓玉,联系电话:05198-86338013。
学生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