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定并由党政联席会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阅,报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校长办公会批准。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的形式向学生处(行政楼107-2)反映,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633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