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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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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常州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  时间:2024-10-25 16:29:36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45号)》(附件1)、《关于明确2025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等有关政策的通知(常医保发〔2024〕100号)》(附件2)等相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应参加在读学校所属地居民医疗保险,所在学校为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代办单位。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在读大学生(含21级常大软件班)

注:不包括已参保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不要在不同统筹地区重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二、医保政策

1、2025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260元/人政府财政补贴1270元/人

2、2024年秋季入学首次参保的新生,缴纳2025年度保费后,享受医保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其他缴费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在江苏省或全国资助系统中已直接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缴个人缴费部分(260元/人),享受政府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具体参考情况如下:(1)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包括脱贫和脱贫不稳家庭)、(2)边缘易致贫家庭、(3)突发严重困难家庭、(4)城乡低保家庭、(5)低保边缘家庭、(6)特困救助供养、(7)孤儿、(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残疾学生、(10)支出型困难家庭、(11)其他低收入家庭等。

注:不在江苏省或全国资助系统中,但符合以上“参考情况”的学生,提交相关有效证件证明并经审核后,可申请享受政府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免缴个人部分260元)。

4、参保学生在常看病就医需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者“电子医保凭证”到常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参保学生异地就医两种方式:(1)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者“电子医保凭证”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结算。(2)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回常进行报销。

注:“医保电子凭证”可通过以下途径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江苏医保云APP、国家医保APP等渠道激活使用。具体使用说明及问题可查看《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办理宣传》(附件3)。

4、具体参保学生就医享受的政策可查看《2025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提纲》(附件4-1)、《2025年度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宣传提纲》(附件4-2)。

三、报名缴费

1、正常参保学生(2025年度参保个人免缴费的困难学生除外):202410月27,关注微信公众号“常信财务之窗”→“自主缴费”→“网上缴费”→“医疗保险费202409”缴纳参保费用注意:系统可能有延迟,切勿重复交费。实际以扣款成功为准,切勿重复操作!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学校参保

 

2、免缴费困难学生:202410月27日前,微信扫码填报是否参保(无需缴纳参保费用),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3、放弃参保学生(包括不得重复参保人员)202410月27日前,与家长沟通确认后微信扫码填报《自愿放弃参加2025年度常州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班级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学生自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220241021日前免缴费困难学生名单由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整理审核签字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3、医保政策咨询电话:0519-12393;

其他问题咨询: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医保负责老师。

4、毕业班学生如需停保(可自行停保操作),具体操作见下图: